將電池正極接電源正極,電池負極接電源負極
初次充電 分兩個階段進行:首先用初次充電電流充到電解液放出氣泡,單格電壓升到2.3—2.4V為止。然后將電流降為1/2初充電電流,繼續充到電解液放出劇烈的 氣泡,比征和電壓連續3h穩定不變為止。全部充電時間約為45—65h。溫度控制在35—40℃,初次充電完畢時,若電解液比重不合規定,應用蒸餾水或比 重為1.4的電解液進行調整。調整后再充電2h,直至比重符合規定時為止。
新蓄電池第一次充電后往往達不到容量,應進行放電循環。用20h時放電率放電(即用額定容量1/20的電流放電至單格電壓降到1.75V為止),然后再補充充電電流直至充足,經過一次充、放電循環若容量仍低于額定容量的90%,應再進行一次充、放電循環。
注意怎樣判斷新車蓄電池是否充電完畢,判斷新電池充電完畢三部曲:
(1) 如果電解液"沸騰",同時出現氣泡,那么表明充電完畢。
(2) 測量單格電池電壓值大小,如果電壓3秒內不波動,達2.7V,那么表明充電完畢。
(3) 測量電解液的相對密度,如密度3h內不再波動,達最大值,那么表示充電完畢。